2010级各新生班级班主任、辅导员:
为了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南阳医专关于做好2010级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现就护理系2010级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清理清查招生工作中各种违规舞弊行为的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持高校稳定,维护高等教育的声誉,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位班主任、辅导员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重要性,清醒地认识到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舞弊行为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危害性,要以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感,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工作。为加强对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领导,成立护理系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小组:
组 长:孟晓红
副组长:吕云玲
成 员:宗山林、赵中河、张莹莹、李克峰、孙丽、王竞芳、高帅、胡凡、高平、候璞
二、复查时间:2010年10月8日—11月7日
三、复查范围和对象:2010级已报到的全体普通专科(含对口)新生。
四、复查办法及要求:
1、电子信息核对。以招生办提供的新生电子信息为准,各班级逐一进行核对。
2、照片及档案信息复查。新生复查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班级要认真遵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普通专科新生填写《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对于普通专科(含对口)学生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档案照片和考生本人“六对照”的原则,对入学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同时各班级还需将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规定》(见附件2)的要求,分别张贴在学生宿舍房间的门后面(一经张贴不得撕毁),一方面便于新生互相认识,另一方面互相监督。
按照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生本人“四对照”的原则对五年年制专科学生进行复查;按照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考生本人“三对照”的原则对升段专科学生进行复查。在各班自查的基础上,对有疑点的学生辅导员登记汇总后报系新生复查小组,由新生复查小组对这些学生再逐一进行审查。
3、身体复查。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将对新生进行全面的身体复查。对于招生政策规定不能录取的严重疾病患者和在招生体检中舞弊的考生要予以清退。
4、文化课目复试。学校将对入学专科新生统一进行文化课目复试,任何无故缺考者即视为舞弊嫌疑人;对于复试成绩与招生考试成绩悬殊较大的新生要进行严格检查。(时间等学校通知)
5、档案信息检查。11月5日,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在系(部)及新生复查工作小组的配合下以班为单位进一步通过认真抽查、审核学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和优惠照顾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户籍证明和本人照片材料相一致。同时将新生本人亲笔填写的《学生信息卡》与高考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学生档案从笔迹、电子像片到所填内容(如身份证号、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详细对照,对有疑问的学生进行单独核实。每小组复查后将复查结果签字后报学生处。
6、复查工作结束后,各班级要在11月3日前将复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系新生复查小组备案。对个别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等报到所需材料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要高度重视,认真查验,及时核对。查出的问题学生填入《2010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
南阳医专护理系
2010年9月30日
附件1: 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系(部):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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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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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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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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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免冠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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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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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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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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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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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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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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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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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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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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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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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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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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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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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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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系(部):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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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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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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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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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免冠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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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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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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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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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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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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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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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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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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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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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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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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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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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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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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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规定







说明:
1.张贴目的:统一张贴普通高招录取新生电子档案照片是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的公平和公正。
2.张贴格式:2寸彩色照片,照片下面注明学生姓名、考生号、专业、学历层次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张贴位置:学生宿舍房间和班级固定教室内醒目位置。
4.张贴期限:从新生报到之日起至当年12月底。
5.监督举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学生,请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举报。
学校举报电话: 学校举报邮箱:
如学校不予答复或处理,请向省教育厅举报,邮箱:jytxsc715@163.com
附件3:
2010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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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准考证号 |
分数 |
毕业中学 |
复查结果 |
拟处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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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照片信息复查结果:
系(部)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注:1、本表一式两份,系(部)、学生处各存一份。
2、“复查结果”包括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在招生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冒名顶替入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