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系团总支推优工作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3-05 点击数: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根据护理系学生团员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推荐对象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

3、各类奖学金获得者;

4、荣获校级以上奖励的先进青年;

5、其他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青年。

二、“推优”的具体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上进,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团校、业余党校、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熟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3、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平常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的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帮扶活动,对班上同学、班级风气有重大贡献者优先考虑;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成绩良好。在专业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优先考虑。

三、“推优”程序

1、团支部认真考察申请入党团员的情况,根据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召开团支部支委会议,严格按照“推优”条件,确定团支部每学期的“推优”工作计划。

2、团支部要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分任务、压担子、多考察,并及时向团总支汇报该团员的情况,共同做好申请入党团员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3、团支部在对推荐对象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后,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

4、 团支部在召开团员大会(到会团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团员人数的4/5)进行“推优”时,要有专人做好评议记录,团总支应派人参加。

四、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

团总支具体领导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按推优的步骤进行,及时向团总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严肃认真地对待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常现象,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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