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毕业生办理护士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4-08 点击数:

2009届毕业生:

    接上级通知,对在2009年通过护士资格考试的学生开始办理护士资格证书,学生本人来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准考证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南阳医专人事处网上下载,可参照以下样表认真填写)3、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2张   4、办证工本费10元  

    学生务必于4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交班主任处,过期今年学校不再组织办理。证书编号和考试档案号可在人事处网站“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处查看,具体文件可登录南阳医专人事处网站查看。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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