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系关于2014届毕业生实习相关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6-24 点击数:

 

     护理系关于2014届毕业生实习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位实习生:

 

经过两年的在校理论学习,各位同学在身心素质、专业学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教学计划,你们即将奔赴各个实习医院进行为期8个月的临床实习。通过实习,可以促进大家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动手操作能力,提升自身的就业竞争力。为了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宛医专校[2013]38 文件规定,现将2014届毕业生实习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从 201378开始,于201438结束(去省外实习医院的报到时间以实习科通知的时间为准)。

2实习报到:校联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实习报到时间表”上的报到时间和有关事项,由带队教师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实习医院报到,逾期不再办理入院报到实习手续;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当天报到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带队老师说明情况,征得老师同意后,由教务处实习科根据情况与实习医院协调后另行安排。

自主联系实习医院的学生报到要求和学校联系实习医院的学生报到要求一样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报到后将医院签收的报到证明(附表1)一式二份,寄回给班主任汇总,一份系存档,另一份统一交实习科存档,以备检查。

3 实习医院的变更和实习终止: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实习医院,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学生自己联系变更医院并提交变更接收医院开具的接收证明,变更医院应为同级别或更高级别的医院,学生须填写“实习医院变更申请表”(附表2)一式三份,由学生、家长、班主任和系主要领导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份系内部存档;一份附变更接收医院开具的接收证明交教务处实习科备案,教务处实习科开具变更通知;一份交原实习医院存档。未经同意私自变更实习地点的,按照旷课处理。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因特殊原因(如:就业、入伍、疾病等)需要终止实习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终止实习申请表”(附表3)一式三份,由学生、家长、班主任和系主要领导审核后签字,系加盖公章后,一份系存档;一份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教务处实习科存档;教务处实习科开具终止实习通知;一份交原实习医院存档。

4、请假及特殊情况返校:病、事假请假按照实习管理规定办理;因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返校者,由教务处实习科与实习医院协商后,以公文形式统一向实习医院办理请假手续,严禁私自离开实习医院,若私自离开,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5、住宿安排:学生自行安排住宿或由教务处实习科协助安排,住宿安排本着离实习医院就近及安全的原则解决。

6、自主联系实习学生实习费用的发放:实习结束后,学生凭学费缴费收据、医院缴费正规票据、医院接收证明、“自主联系实习医院申请表”、实习鉴定手册和实习总结,由实习科统一审核,符合条件者通知计财处按照学校规定补助实习费用(未足额缴纳学费者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7、安全责任:同学们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定期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向班主任、家长等汇报实习情况;若联系方式改变,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家长,以保持通讯畅通,有重要事项时能够及时传达给同学们

因实习医院分散,家长需高度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物安全等,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确保学生安全,一旦发现学生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给辅导员老师。

8、毕业论文:实习期结束后,普大学生认真撰写毕业论文,五年制、升段学生撰写实习小结,相关要求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2014420前将毕业论文、实习小结和《实习鉴定表》一起交给班主任。不交毕业论文、实习小结的没有该项成绩,将影响毕业证的发放。                                                             

9、各项附表:在我校教务处网站“教学安排”栏目关于201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上下载。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系

   201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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