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实训中心学生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3-09-10 点击数:

1、护理实训中心是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严格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等各种不文明行为。

2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教材,明确实训目的、步骤和方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实训。实训报告要独立完成,不得抄袭,臆造。

3、实训前向任课教师及实训室提供分组名单及小组负责人。上课应做到提前5分钟到达实训室,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场所

4学生进入实训中心上课要求护士服、帽、鞋穿戴整齐,长发盘起戴发网,短发前不过眉,后不过肩,不留长甲及涂抹指甲油,仪表端庄,行为规范,举止文明,体现爱伤观念。

5、进入实训中心要听从实训中心负责教师的安排,爱护实训器材,按操作要求正确使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摆弄、移动实训中心内的仪器设备及模型。实训中出现意外事故,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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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时认真观看指导教师的讲解及示教,按小组固定位置,严格按实训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练习,注意安全及节约材料。

7、实训组长在实训前后要清点仪器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立即报告老师,按赔偿制度进行赔偿。未经许可不得将实训室的物品带出实训室。

8、实训结束,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实训课记录表》,并将仪器设备、用物、桌凳、实训场地进行清理,打扫地面、桌面及用物卫生,保持干净整洁。离开实训练习室前,要关好门、窗、水、电,确保实训室安全,防止物品丢失,经实训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

9、实训后在规定时间内写出合格的实训报告交指导教师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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