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己有。
2、实验室要由专人管理,实验室主任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3、实验室设备要按计划采购,及时验收、登帐,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实验室、系及学校三级帐册相符和帐册、卡片、实物三对应。
4、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热、防晒、防震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5、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实验员办理登记手续,填写仪器借还登记单,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外校借用,必须经系主任批准,时间不超过一周,由实验员登记借出,并按时索回。借用仪器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6、爱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损失仪器要及时查明,并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根据情节,及时处理。仪器和药品需报废时,要填写仪器、药品报废申报表,并严格审批手续。
7、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教学情况登记表等有关资料。
8、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9、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实验室要对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