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系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6-09-12 点击数:

根据我校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兼职班主任队伍建设,有效提高管理职能,结合我系学生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兼职班主任应具备的素质

第一条 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乐于奉献,为人师表,能够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二条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朝气,有干劲,关心爱护学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条 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等有关方面的知识,并能运用相关知识更好地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 心理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 兼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与要求

第五条 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积极参加学校、系组织的有关会议,经常深入班级、公寓,与学生沟通交流,每周至少进班级和公寓各1次。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学生中的思想问题,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
  第六条 关心学生的学习。兼职班主任应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教育和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养成良好的学风。每学期应组织4~6次专题学术讲座和学生学习经验交流会等集体性学习活动。应了解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掌握本班学生学习状况。
 第七条 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成长。兼职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纪律教育和基础文明教育,督促学生履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注特殊学生群体。
第八条 关心学生集体。注重班风建设,抓好日常管理。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团结互助的协作精神,并注意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学生骨干的作用,不断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九条 帮助学生就业。兼职班主任应向所分管班级提供就业招聘信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参加知识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课外活动;鼓励学生锻炼能力,拓展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协助专职辅导员完成学校下达的就业任务。
  第十条 兼职班主任应注意与专职辅导员的工作协商和沟通,通报学生思想、学习情况。对学生开展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和违纪处分等奖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党团组织抓好学生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

第三章 兼职班主任的配备和选拔

第十一条 每个班级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每个班主任原则上管理一个班级。
 第十二条 兼职班主任选聘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和系领导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从护理专业教师中产生。

第四章 兼职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 对兼职班主任的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生处负责兼职班主任的宏观管理与考核;我系具体指导兼职班主任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兼职班主任在聘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应由本人向系里提出申请,然后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五条 兼职班主任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对不履行兼职班主任工作职责的,由我系上报学生处予以解聘。

第十六条 根据《南阳医专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推荐(暂行)办法》规定,担任兼职班主任工作的经历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兼职班主任的考核工作依照《南阳医专兼职班主任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对评选出的优秀兼职班主任,学校给予表彰。

第十八条 优秀班主任的评选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工作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重点。

(1)根据我系新生入学教育的安排,能够积极举办专题专业讲座,正确引导学生对本专业的认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为培养良好学风奠定基础。

(2)参与指导分管班级学生专业知识竞赛、专业技能比赛,班级学生参加人员多、获奖居前。

(3)学生实习前,做好就业教育。

第十九条 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年度评选优秀班主任资格。

(1)学生中有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

(2)在开展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因失职发生严重责任事故者,使学校、集体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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