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学生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切实做好护理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以下心理危机应对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系党总支书记牵头的护理系学生的心理危机应对工作小组,成员有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工办主任、心理专干及全体辅导员。日常工作主要由心理专干负责。
二、干预对象
(一)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与存在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
(二)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等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无法解决的学生。
(三)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包括:
(1)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伤亡、父母离异或分居、父母失业、家庭暴力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2)身体发现严重疾病(传染性疾病,如:肝炎、肺结核等;费用很高又难以治愈的疾病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感情受挫(失恋、单相思情绪失控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5)受辱、受惊吓(当众受到羞辱,受到严重惊吓,如看恐怖片情绪失控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与他人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被多人排斥、受到歧视或误解等)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学习压力特别大,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性格内向、经济贫困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5、有严重心理疾病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7、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的学生。
8、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诉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的学生。
9、情绪异常低落、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三、预防教育
(一)心理危机应对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使我系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
(二)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前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使我系学生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预警
(一)系级
1、全体辅导员和任课老师密切关注学生异常行为,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问题。
2、如发现已有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迅速将该生的情况向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报告。
(二)班级
1、班级设心理委员,其职责包括:组织班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推动班级形成良好的心理氛围和健康人际关系,密切关注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若发现有个别情绪和行为特别异常的学生,及时向系心理专干汇报。
2、各班辅导员带领本班学生定期开展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水平。
(三)宿舍
在各宿舍指定一名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有亲和力,善于助人的同学担任宿舍长。宿舍长应积极主动的向本宿舍同学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主动客观的收集学生心理信息并及时报给班级心理委员,作好记录,并积极配合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系部及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的工作。
五、危机干预
(一)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的学生,班级在辅导员知情情况下,应成立以心理委员、宿舍长及室友为主,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给辅导员和系心理专干,进行第一时间约谈和辅导。
(二)对于危机程度较高的学生,应及时将该生情况向学校心理咨询处报告,寻求帮助,同时,通知其家长,向家长说明情况,建议到专业医院予以鉴定治疗,并商讨是否留校。
六、后期跟踪
(一)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长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
(二)辅导员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及行为状况。
(三)每月填写一次《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向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汇报该生的心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