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为师生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系领导带班制度
系领导值班带班为一周,其他人员按照编排的值日表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周一到周日:当日早8点到次日早8点
三、值班要求
1、护理系值班工作由系领导、辅导员共同参与。系领导带班,值班人员晚上在校值班室住宿。
2、严格实行值班负责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关闭通讯工具,每天认真检查学生晚自习和就寝情况。
3、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当学生在教室、宿舍发生突发事件时,接到信息,要及时现场处理,并上报带班领导。
4、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衔接。上一班值班人员应通知下一班值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和值班室钥匙,并交待有关事项。
5、值班成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及时发现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意见,整理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6、值班安排工作由系学工办统一负责。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班,更不准请无关人员顶班,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班的,应提前报系学工办,经协调后另行安排。
7、对于擅自脱岗或不积极处理问题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