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考 核 标 准 |
标准分数 |
评 定 办 法 |
评分 |
教
学
管
理
(45) |
1.教研室有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内容充实。 |
5 |
教研室工作无计划扣3分,无工作总结扣2分,内容敷衍了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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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单周进行一次业务学习,研讨教法、教材等教学改革内容;进行学术交流,内容充实,有组织、有创新,并有活动记录。 |
10 |
业务学习每少一次扣2分,教研活动记录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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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学期教研室组织观摩教学不少于2次。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6次。 |
10 |
观摩教学少一次扣1分,教研室主任每少听1次课,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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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与制定和修订教学计划,组织教师编写和修订教学大纲。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时拟定学期授课计划、实训实习计划。 |
10 |
不按规定要求完成编写任务者,每门课程扣4分。学期授课计划制定不及时每人次扣1分;不符合大纲要求每人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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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各项工作,教学文件、资料、教具保存完整。 |
4 |
教学文件、资料、教具等保存不完整者扣2分,不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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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训室建设:每学期初报送购置计划。帐目齐全,仪器说明书保管完整,仪器整洁,精密仪器管理使用、检查严密,并按设备处、系要求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服从设备处、系对其设备的平衡调配。(实训室)
教研室每学年按要求申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教研室) |
6 |
实训室管理规定不健全者,扣1分;未能及时发现新仪器的问题、新仪器安装到位一月之内不试用者,扣1分;仪器损坏、丢失者,除按规定执行外扣6分。(实训室)
不按时、按要求申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扣2分。(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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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专护理系教研室考核方案(试行)
项 目 |
考 核 标 准 |
分数 |
评 定 办 法 |
评分 |
工
作
纪
律
(55) |
1. 按时、按要求授课。按规定及时请假,办理调、代课手续。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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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调课1人次扣3分、旷课1人次扣5分、上课迟到3分钟以上,每人次扣2分、早退5分钟以上,每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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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周参加系教学会 |
15 |
旷会1人次扣3分、 迟到、早退1人次各扣2分、事假1人次扣1分(进修、在职读研、参加学术会等公事假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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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计划、按要求指导完成课堂实训、毕业论文。 |
10 |
实训课未按要求进实训室者扣2分,实训报告批改不及时者,每人次扣2分; 毕业论文批改不认真,教务处提出异议批评者每人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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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要求组织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
5 |
总结不认真扣3分、上报不及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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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要求、按计划做好组卷、考查、监考工作、考查课补考工作。 |
5 |
组卷不合格每份扣2分、监考不到位者每人次扣2分、未按学校考查课补考要求组织补考每门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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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和系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5 |
延迟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完成质量不佳酌情扣1-3分。 |
|
加
分
项
(不
封
顶) |
1.专任教师人均发表论文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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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达教师总数的1/3加3分、达教师总数的1/6加2分、达教师总数1/12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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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持校级(含校级)以上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教学成果鉴定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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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项,加2分,科研项目等获地(厅)级以上奖励者,加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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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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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立项加2分、校级命名加3分,省级立项加4分,省级命名加5分,国家级该项加8分、国家级命名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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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参加系、学校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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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次一等奖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校级2分、系级加1分,按等级递减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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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学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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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课占本教研人数30%以上的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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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岁以下青年教师读研比例(含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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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加5分、>80%加4分、>70%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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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教研室主任把每月的考勤,在当月最后1周的周三下午5:00之前交系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