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系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全系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南阳医专“建设安全文明校园,打造平安教育”的要求,站在维护师生的根本利益、维护校园稳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做好全系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 全系安全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创建 “平安医专”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安全常规管理制度
第四条 系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第五条 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管理条例,规范个人行为,不做危险举动。
第六条 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压力,防止学生因心理疾病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七条 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使学生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熟记常用的报警、急救电话,具备初步的防范危险能力。
第八条 实行定期检查。系里每学期都要组织专项检查,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 学生个人离校外出,履行请假手续;返校要及时销假。严查夜不归宿、晚归等现象。
第十条 及时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出现的矛盾问题,预防学生出现打架、打群架等事件。
第十一条 强调用电安全。全系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用电,严禁在学生宿舍、教室和实验室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违规使用,立即没收、纠正,并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积极配合保卫处、学生处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第三章 活动审批制度
第十三条 组织本系学生集体外出、集会、比赛、实践、娱乐活动,必须请示系领导和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 集体活动必须要有活动方案,制订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实行 “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第十五条 本系实行办公人员每天值班制度,节假日不空岗,处理各类应急事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值班期间不能离开校园,不能关闭通讯工具,要保证办公电话畅通。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应熟悉本系的班级教室、学生宿舍、班主任等情况,定期(特别是晚上)巡查宿舍、教室、实验室,掌握第一手资料,消除不安定因素。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记录要认真、具体、完善,处理事件应有结果。
第五章 行政事故追究制度
第十九条 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在本系的重大安全事件,应迅速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第二十条 落实事故追究制。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系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向学生乱收费,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责任人的评优评先资格、晋升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200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