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系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给学生提供一个健康、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定此细则:
⒈每晚9:40各班安保委员准时到管理员处如实填写《学生每晚住宿情况登记表》延时填写扣班级2分,谎报扣班级5分.
⒉每周五下午4:30各班安保委员要及时上报回家或不回家名单,迟交者扣班级1分,不交者扣3分.
⒊寝室要及时落锁.否则扣该宿舍5分.在检查过程中换锁的宿舍扣10分.
⒋严禁宿舍内留客违者扣3分,严禁男、女互串宿舍.发现扣双方当事人各5分.
⒌晚上10点以后外出及晚归者扣3分.夜不归宿者扣10分.对班级主动上报夜不归宿的,扣个人量化10分,不扣班级分.被学生会干部或被老师查出的除扣个人量化10分外,另扣班级量化15分.
⒍宿舍私自拉电线 扣个人5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或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违章电器,除没收实物外,扣个人5分并全系通报批评.
⒎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否则每发现一个烟头,每发现一个酒瓶扣个人量化5分.
⒏晚上十点后,严禁在宿舍喧哗、吵闹、下棋、放录音机等一切与就寝无关的活动,违者按情节轻重扣2-5分,并没收实物,晚上十一点前熄灯,否则扣该宿舍5分.
⒐宿舍内不准放自行车,违者扣2分.
⒑查寝期间,有串寝行为的同学扣3分,冒名顶替扣10分
⒒向楼边及窗外泼水者扣3分.
⒓在外租住房子的一经查出 上报系里.除扣个人20分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⒔宿舍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及酒精等危险物品,一经查出除没收外扣个人量化2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⒕严禁一切人员在公寓楼内出售商品 一经发现除没收商品外、扣个人量化10分.并全系通报批评.
护理系
2006.11.17日